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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我以我血荐轩辕[1/3页]
身为一名宿将,程务挺很清楚大军行进时的情形。
人马的嘶吼,再加上脚步声、马蹄声、车轮声,混杂在一起,震耳欲聋。特别是骑兵冲锋时,万马奔腾所发出的巨大声响,心智稍微不坚定一些的,就会被吓得肝胆欲裂。
现在,远处飘扬的滚滚烟尘,隐约可闻的马嘶,已经如同一朵遮天蔽日的乌云,直向朔州而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当下最紧要的,不是割掉那几个突厥人的脑袋领功——程务挺也不觉得自己还需要立什么功劳,就是斩首一万级,天后也不会赦免他——而是速速点起狼烟,向朔州示警,向大唐示警。
阿史那骨笃禄那孙子又来了!
好在,这个不知名的烽燧虽然破败,但柴火颇多,点燃起烽火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狼烟呢?
急切之间让耶耶去哪里找狼粪?
自己拉的味儿不对啊!
火堆燃起,程务挺为一泡翔,咳咳,准确地说是一堆干了的狼粪发愁起来。
看着死去的突厥人的尸体,程务挺冷笑道:“听闻你们有天葬的习俗,死了之后老惨了。今天便宜你们了,老程我直接送你们去上天去!”
火是纯洁的,是神圣的,是能净化灵魂的,当然也能用于净化环境。
把这几个罪孽深重的突厥人火化了,既杜绝了瘟疫传播的风险,又让他们的灵魂进入了天界,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于是,程务挺就像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一次又一次地往来于烽燧和凶案现场之间,只为让那些突厥人发挥自己最后一点作用,为大唐的边防事业贡献出一份光和热,哦,还有烟。
背着个尸体爬上爬下,对这个年纪的程务挺来说,实在不是一件让人轻松愉快的事情。杀人他在行,杀多少都行,但背人,实在有点强人所难了。
这不,还剩下好几个突厥人没有来得及贡献光和热,又一队百十人的突厥斥候来了。
身为斥候,每一座汉人的烽燧,都是他们又爱又恨的地方。
爱是因为,每一座烽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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