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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余年[2/3页]
是道:“哥哥快去吧,余年在这儿等你,等下管用的话,还请哥哥再来这儿一趟,余年有事想跟你说。”
客栈厢房外,丁前溪有些犹豫,不过还是按照孩子说的那般推开门,将花递给李宁洛,这梅花经过一番折腾,此时已经脱落许多,花瓣都落在油纸里。
少女看到这花挺惊讶,嘴角笑意盈盈,比梅花还好看。
有些结巴的丁前溪开始说那段话:“看到你不开心,我跑了很远,亲手为你折的。”
李宁洛柔声道:“谢谢,我很喜欢。”
“走吧,咱们一起去看看那个孩子吧。”
果然瞒不住她。
没忍住偷偷感受了丁前溪情绪的少女,少年心湖上依然没有她的影子,不过她倒是因为那个孩子心情确实变好了很多。
不喜欢便不喜欢吧,我喜欢你那是我的事情啊,也不是非要你喜欢我,天底下没有这般道理的。
喜欢一个人其实很简单的,只是希望当初见你的时候红着脸,再相逢的时候不要红着眼就很好啦。
…
…
四五个孩子围在包子铺那儿,看穿着就知道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孩子,因为他们各自拿出了五文钱买了一个包子,胖乎乎的小手接过包子抬手便咬,那群孩子围绕着边走便啃,满嘴流油。
有个孩子甚至嫌弃肉太多筋,将肉马马虎虎吸去滋味,便吐在了边上的臭水沟里,专挑那带着肉汁的馅皮吃,这番动作直看得余年眉头直跳,孩子坐在包子铺边上,离包子铺其实有些远,可那香味止不住往鼻子里钻,那胖乎乎的孩子吃完馅皮,满手流油,随意抹在衣服上,这般操作又看得余年羡慕不已。
那指头上的油水味道其实也不错的,过惯了苦日子的余年,还是在爹爹赢钱的那天吃上过一顿红烧肉,也就吃过那么一回,爹总是输钱,也就赢上那么一回。
那顿饭余年恨不得把筷子都吃了。
穷人家的孩子以为一顿红烧肉便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可见过了那胖小子吃包子的样子,也隐约让余年明白,自己以为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可能只是那群人恰好想吃的甜点。
他们也是孩子,自己也是孩子,同样是孩子,同样不同样。
穿着已经洗得掉了水的发白衣衫,冬天的风很冷,余年偷偷往包子铺边上靠了靠,那儿的蒸汽想必暖和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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