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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一碗红烧肉[3/3页]
白米,挎着篮子离去了。
穿着布裙头抹荆钗的柔媚小娘,经过闹市中一个卖着首饰的摊位前,盯着那些好看的钗子不由得发呆,想拿起来仔细看看,最好还能试带一番,可就要伸出手的小娘瞥见手里的篮子,顿时败了心劲,在摊主一顿白眼中红着脸离开。
能活着都想好好活着,可如果活着只是重复以前的生活,那有什么意思呢?
自己刚进余家门那会儿,还住在城东的大宅地里,公婆有些本事,赚钱颇丰,小日子过的尚且不错,可后来不知怎地,丈夫染上了赌瘾,若大的家产眼看着一点点输完,公婆早些年身子不好,经不住打击早去了,没了二老管束的丈夫更加变本加厉,想在赌场上将那银子怎么去的怎么赢回来…
去了的银子哪里这么好回来的?
丈夫被人摆了局,还不上帐,只好将大宅子卖了,贱卖房子以后换了债,剩下好些银两,由城东的大宅子搬到了城西,买了一间农家院落。
丈夫明明已经下定决心悔改,说是再也不碰赌场了,还购置了熬糖稀一类的物品,信誓旦旦地说要效仿祖上东山再起。
老余家祖上就是做糖葫芦起家的,一串一串虽然没有卖出一个荣华富贵,可即使在战乱的那些年,也未曾缺过吃食,后来大燕统一了南方,日子更是越过越好,购置了大宅院,欢欢喜喜迎了一门亲事进房。
虽然后来因为丈夫家道中落,可只要愿意回头,她也等得。
搬到了城西以后,日子虽然过得紧了些,丈夫也是一脸干正事的样子,每天早出晚归,儿子也渐渐大了,城西有个木桩围成的比武场,有清一色的低檐瓦屋,小院门前的空地足够大,还有菜地可耕种,这都是城东大院里不曾体验过的生活。
过日子嘛,只是换了个地方而已,换了种生活罢了,只要还跟他在一起,也挺好。
更何况小年儿比自家娘亲更喜欢这个地方,孩子从小就爱跟左邻右舍的孩子们一起跑去木桩那儿玩耍,从心底喜好那江湖佩刀悬剑的侠客,只要那儿有比武,儿子一次不落,哪怕下着雨,撑着伞也得去看,有些时候,任娘亲怎么呼喊吃饭,也只是呆呆地看着,风雨不动。
孩子喜欢这个地方,丈夫又肯努力,小娘自然也是满心欢喜。
如果不是丈夫被人砍下手,自己跟儿子还不曾知道丈夫白天卖完了糖葫芦,依然去赌场潇洒快活。
出千断手,露出真面目的丈夫从此更加变本加厉,在那条路上走到黑了。
男人之后性情大变,对她动则出手打骂,有好几次吃着饭呢,小娘只是说了几句不讨喜的话,便差点被碎瓷碗毁了容。
丈夫最后是从赌场里躺着出来的,全身红肿淤青,竟没有一块好肉。
最后收敛了丈夫尸骨的小娘,看着懂事的儿子,咬牙捡起了女红,勉强将日子过了下去。
没了丈夫,儿子就是她的天了,可这天要走他爹的老路,眼看着就塌了。www.jieshengit.com
端上一碗红烧肉,撒上那些等下让人丝毫没有痛楚的毒药,锅里还有溢香的白米饭,身后儿子已归家。
哪里还有家?
归哪里的家…
第三十七章,一碗红烧肉[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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