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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吞下上市公司[3/3页]
他还要把锅里的肉一起吞下去。
既然是草莽人物,就不一般人脑洞大。
野心大小决定未来成就,罗生还就不缺野心。
与李伟等人研究一番,决定吃下金星股份。
想吃下金星股份也要看实际掌控人愿不愿意。
巧了,金星股份的实际掌控人李俊还真有脱手的意愿。
金星股份的主业是仓储业务和贸易。
不过,源于那年代的特点,进出口贸易之前没有独立的进出口权,一直依靠与食出公司合作代理。
到了1993年9月,公司才取得进出口权。
90年代后期,过有外贸企业开始走下坡路。
再加上花真金白银参与上市公司配股等因素,连滚带利地算下来,李俊反倒欠了上市公司几千万的债务。
终究还是不太懂资本运作。
实际上李俊自己有一个很好的资产。
与后来一些上市公司不一样,但他不太懂怎么把这个资产装进来,也不知道上市公司可以圈钱。
正是因为遇到这些困境,让他觉得上市公司成了包袱,最终李俊决定将上市公司转让。
说来也可笑,那时候李俊也缺钱,甚至在股权谈判未成,解约时连定金都无法退还。
于是就拿股权抵扣定金,有些股权就流到小股东手上去了。
后来还是有官方出面,商贸控股把上市公司金星股份拿过来。
在勉强维持一两年后,也还是不行。
恰在此时,易安集团找来了。
双方一番讨价还价,达成初步协议。
易安集团把一块资产作价后放入上市公司,商贸的资产再全部拿回去。
另外,易安集团再支付了2000-3000多万现金。
最终结果,易安集团成功将金星股份超过四分之一的股权囊括在手。
这个持股比例,让益安集团成为金星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当然,罗生收购的这部分股权并不是流通股,而是不能上市流通的公司法人股。
是否流通无所谓,主要是话事权。
想要有所收获就必须有付出,这道理罗生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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