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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八章 蓝礼拜拉席恩[2/3页]
蓝礼在风息堡慢慢长大,大哥已经去鹰巢城做了艾林公爵的养子,时不时回来一趟对这个萌萌哒的幼弟十分宠爱(蓝礼没比劳勃的第一个私生女大多少);
二哥天天满脸严肃,低气压笼罩,没啥话和这个岁数差太多的弟弟说,总是将自己关在房间。
蓝礼天真烂漫的年纪没有父母管束,没有兄长教导,活得着实自在。
然后他听说大哥的未婚妻被人掳走了,大哥和他的义父义弟一起造反了,二哥守城快把他饿死了。
大哥的好哥们来把敌军赶走他们都救了,大哥讨了一个超级漂亮的金发新娘并在君临当国王了。
就这样,不到七岁的蓝礼,跳过了所有幼子该受的教育,没有当过任何老爷的侍酒或侍从,没有任何长辈的经验传承,就成了大哥钦定的风息堡公爵,而二哥则怒气冲冲的搬去了龙石岛。
这时的小蓝礼还没有开篇时的布兰年龄大。
又长大了几岁,小蓝礼公爵可以有自己的侍从了,对方是高庭公爵的第三子洛拉斯•提利尔,年龄和蓝礼相仿。
两个刚十几岁的小年轻日日夜夜形影不离,亲密异常,建立下牢固的情谊,也建立起未来与高庭的战略合作关系。
到了一定年龄的蓝礼被大哥封为法务大臣,君临风息堡来回跑,酷似大哥的人格魅力和英俊长相受到众人的喜爱。
劳勃年轻时身材高大,肌肉健硕,面容修整、蓝眼神清澈迷人,满头黑发,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
而他豪爽的性格更是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能让男人也对他心悦诚服,而蓝礼几乎是年轻劳勃的翻版。
但他要比哥哥更加绅士优雅。
在暮临厅,蓝礼呵斥了嘲弄布蕾妮的贵族公子们,并诚挚地邀请布蕾妮共舞,在这个怪胎女孩心中种下了痴情一生的种子。
在阳戟城,亚莲恩公主热情主动,暗送秋波,蓝礼礼貌回应,无丝毫逾越。
众人都说,这个笑起来如夏天青草般的国王之弟未来一定是一位明智仁慈的领主。
再之后,看似平静的七国终起波澜。
大哥打猎时意外身亡(并非意外),首相死不合作,蓝礼逃回风息堡,洛拉斯说他才最有帝王相,称王,娶后,气二哥,举河湾地、风暴地之兵北上,直指君临,风光无限,声势浩大,然后遇刺,身亡。
嫩如夏天青草般的蓝礼,在他死之前的时光里都是完美的,高贵的血统,无忧的童年,荣耀的爵位,挚爱的恋人,忠诚的封臣,美丽的王后,强盛的军队。jieshengit.com
蓝礼有着没有受过挫折的人生,但换一种说法,也是没有真正靠自己打拼过的人生。
最后还是要搬出风息堡前铁匠唐纳·诺伊对鹿家三兄弟的盖棺定论:
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
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
关于鹿家三兄弟,最脍炙人口的一个段子出自唐纳·诺伊,这位拜拉席恩家族忠心耿耿的铁匠和战士后来在黑城堡对琼恩说了下头这么一番话。
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
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
一方面这番似是盖棺定论的话说得既形象又精辟,另一方面独臂老铁匠人气极高,他死守城门、力斩巨人国王“强壮的玛格”的事迹极大地增添了这番话的分量,也因此左右了很多读者对于蓝礼的判断。
“闪闪发光的亮铜”,这几乎成了让蓝礼死不瞑目的一顶“大帽子”。
赢得整个南境鼎力支持的蓝礼真的像老铁匠说的这么不堪么?
值得注意的是,不只是唐纳·诺伊,克礼森老学士这样的风息堡旧臣也对蓝礼评价不高。
他从小便喜欢鲜明色彩、华丽衣料以及各种游戏……二十一岁的他,却依旧
第四百七十八章 蓝礼拜拉席恩[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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