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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定约[3/3页]
秦楚两国建立一个为期五年的军事攻守同盟,在同盟期内两国不的互相攻击,若一国遭受他国进攻,同盟国须的无偿无条件的出兵援助,五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订盟约或解除,这点双方都没有什么异议,直接通过。
通商贸易,互通有无,秦楚两国应该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以支持商人进行商业贸易,所谓的最惠国待遇既是指两国商人来往两国进行商业贸易时,可免收一切税费。
设立口岸,开放商户,秦国要求在楚国的都宛城寿春松阳四城设立通商口岸,允许秦国商人在此四城设立商,享有免税待遇,同理,秦国也将向楚国商人开放城咸阳成都四城,楚国商人也享有相应的待遇,对于此点,楚宣王在深思熟虑之后,要求秦国除掉对楚国的商人开放武关和函谷关这两处关之外,还应该将巴蜀进入秦中腹的的关向楚国的商人开放,这样楚国商人便能够有一条新的贸易路线,楚宣王提出这个条件按理说应该是不能被秦国接受,可没想到的时候,在梁元的示意下,嬴渠梁却是想也没想便答应下来,并且提出,只要秦楚友睦,凡日后秦驰道所达之处,楚国商人尽可抵达。
互设使馆,秦楚睦,秦国提出,秦楚两国需派出至少达到“三公”级别的高级政前往两国的都城设立正式使馆,增进两国的高层信息交流,这点双方都没有什么异议。
修建船,驰同轨,秦国要求,楚国须在长江沿岸设立和修建便于通航的船,方便两国的航运交通,并且求两国重新设定驰道的车轨间距,以便两国的车辆可以在对方的驰上通行,对于此点,经过详细的研究后,两国决定摒弃周制,采用新的车规间距,按早楚王的提议,两国应以天圆的方的经意之数来核定新规,周制的车规是洛数为准,指居中的“五”是天的以五为尊,车距便为五尺,而梁元提出今后两国贸易往来将会增加,而轨小则车便小,轨大则车便大,应当将车规问距增加道六尺。楚王对此自然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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