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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蛮夷迁居令(一)[1/3页]
随着兵工厂、综合钢铁生产厂,造船厂等一系列大型军工产业的建立和投入生产。
南洋督卫府开始不断地加大对于吕宋岛各种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整个吕宋岛,劳动力的缺口也变得越来越大,吕宋岛上的六十万华人已经满足不了新增产业的需求,特别是一些比较危险的资源开采行业,督卫府明文规定华人不得参于这些极度危险的工作,甚至不惜放弃开釆某些紧缺的矿产资源,改为在系统商城花钱购买。
直到工业部创造性的提出利用土著原住民进行危险的资源开采工作,其中延吉安部落的战俘就成了第一批实验品。
事实证明,免费的土著人劳工实在太好用了,不用发给他们工钱,只需要让他们每天勉强吃饱饭就行了,更重要的是资源开釆过程中,即使出了矿难事故,也没人会在意消耗品的损失。
这好用的工具人,让所有的华人矿主都欣喜若狂,他们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开发那些危险的矿场了。
土著人的劳工市场迅速繁盛起来,市面上那些强壮的土著劳工全都成了抢手货。
像阿达这样被俘虏的土著人劳工,变得越来越多,他们的部族或者因为曾经伤害过华人百姓,或者头铁的自认为还是原来地域的老大,不肯服从督卫府下派官员的管教,最后全都被强大的华人军队直接灭族。残存的土著都被卖给华人矿主,当成免费的劳动力消耗殆尽。
整个吕宋岛上,在1693年以前,当地土著人还有五百余万,50年后,当地的土著人下降到不足十万人,许多土著部族都消然无声地消失到历史长河之中。
……
不过在华人聚集的三座城市周围,敢于和华人作对的土著人部族越来越少了,督卫府又不能无故发动战争,直到一个名叫李强的华人提出了一个天才的想法。
《蛮夷迁居令》
“一、自本令签发日起,所有居住在吕宋岛上的土著部落,必须遵照南洋督卫府的规定,限定时间内将部落位置迁居到督卫府指定的区域内。”
“二、迁居到指定区域内的土著部落,不得无故离开限定区域,在限定区域外活动的土著必须持有特别通行证,或者是南洋督卫府名下产业的工作人员。”
“三、任何不遵从蛮夷迁居令的土著部落将不再受南洋督卫府的保护,任何团体和个人可以不受任何惩罚地消除不受督卫府保护的土著部落,这期间所获得的财富和土著人囗,归团体和个人所有!”
“四、被团体和个人俘虏的土著允许进入劳工市场进行买卖,南洋督卫府拥有优先购买权!”
“五、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随意伤害被买卖的土著劳工,如果造成土著劳工死亡,个人或团体必须赔付其主人五百汉元。”
《蛮夷迁居令》的颁布,对于生活在吕宋岛上的土著原住民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他们不得不迁家带囗,离开自己祖辈们世代生活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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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蛮夷迁居令(一)[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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