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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杀意[2/3页]
就能做主了是吗?
“呦,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怪我,怪我。”
“我想着,你和张世豪是一起的,给他传话就是给你传话了。”
林耀举起啤酒:“我自罚一个。”
咕咚咚...
林耀一口气吹了一罐啤酒,叶国欢脸色好了不少。
可不等他说些什么,林耀这边开口了:“国欢,听你的意思,李家钜的事你是认下了?”
“我叶国欢,行得端,坐得正,敢做就敢认。”
“李家钜的事是我们做的,张世豪出谋划策,我带着兄弟负责行动,你还想知道什么?”
叶国欢不愧是最狂的悍匪。
这种事,别人打死都不会承认,他倒好,反而跟你炫耀起来了。m.jieshengit.com
这也难怪。
叶国欢是什么人啊?
拿着AK,当街和警察对射的狂人。
他作案的时候连头套都不戴,生怕别人不认识他一样,你让他和张世豪一样闷声发大财,那也是不可能的事。
“林耀,今天的事你做的不地道。”
“面子是自己挣的,想要别人尊敬你,就不能指手画脚。”
“我和世豪好不容易找到个发财的路子,一开口,你就给我免了三十亿,你是不是拿我当棒槌?”
叶国欢越说越气,拍着胸脯嚷嚷道:“你吓得住张世豪,吓不住我叶国欢,我这个光脚的,还就不怕你们这些穿鞋的。”
都说穷凶极恶。
看着叶国欢的样子,林耀算是理解这个词的含义了。
难怪张世豪会给他通风报信,想借助他的手铲除叶国欢。
恐怕张世豪也察觉出,叶国欢不是个可以合作的人,有些后悔和他合作了吧。
“耀哥,我们老大说话比较直,但是他这个人,绝对讲义气,从不干背后捅刀子的事,做兄弟是没的说的。”
看到场面有些不对,叶国欢的两个跟班赶忙出来圆场。
叶国欢不知道怕,是因为他是狂人,天生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其他人不行啊。
旺角皇帝林耀,现在都成油尖旺区皇帝了。
手下马仔上万人,不给他面子,跟他顶着干能好?
“国欢,我这么跟你说吧,李超人找到我了,这件事我不能不管。”
“你要是给我面子,就免三十亿,剩下二十亿也够你和世豪潇洒的了。”
“不给我面子,你现在就走,我不为难你,以后怎么样嘛,到时候就说不准了。”
林耀也不是好脾气的。
他好说好劝,你听咱们就是朋友,下次见了还有面子。
不听,朋友做不成,那就只能做敌人了。
“免掉三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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