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二十四诸天[1/3页]
天”梵语deva-loka,音译“提婆”。“天”在佛教中主要指有情众生因各自所行之业而感得的殊胜果报。如六道、十界中的天道、天界。这时的天称为“天人”或“天众”,并非宇宙意义上的天。佛教以为天是有情众生最妙、最善,也是最快乐的趣处。只有修习十善业道者才能投生天部。但“天”虽然处于诸有情界中最高最优越的地位,能获种种享受,但仍未跳出轮回,一旦前业享尽,便会重新堕入轮回之中。另外,佛经中说到“天”时,除了指作为正报的有情众生之一类外,还指其依报即这些有情众生的生存环境。佛教也把世俗世界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其中欲界有六天,包括四天王天、忉利天和兜率天等。色界有十八天(一说十七天,或二十三天的),主要有大梵天、遍净天、无相天、大自在天等。作为佛教造像的表现题材的诸天主要是在前述有情众生一类的意义上说的。只不过这些“天人”大都具有非凡的本领。佛教把古代印度神话和其他宗教中的一些神也称为天,并将他们吸纳进来,视为佛教的护法神。天的队伍不断扩大。佛教二十四诸天[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