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29章 尘埃落定(下)  我升级不可能这么快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笔趣屋书友公告:因不可抗拒原因网站域名5atxt.com被污染,请大家尽快收藏新域名jieshengit.com保存,以免造成无法访问走丢!!!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129章 尘埃落定(下)[3/3页]

  下,这是来谈判的,不是来打架的。要是谈不拢,才能打!”

  虽然缪思筠外貌可爱呆萌,但是,她在整个小队之中,却有着极其巨大的威信。

  不论是长的跟金属星星一样的魁刚,还是阴诡森然的杰斯,还是猥琐好色的老关,都对她言听计从,而且是发自心底的尊崇着她。

  此时也是一样,身高近十米,全身如金属浇筑而成,双臂粗壮无比,外形有些像地星银背大猩猩。

  本来兴奋的就差拍着胸脯,仰天长啸,然后用手中狼牙棒打飞机的魁刚。

  在听到缪思筠的呵斥后,立刻便怯怯的,好像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蹲下来。

  “万一真打起来,一定让你第一个上!弗兰蒂启,联系那仙武宸家的人,让他们带着赎金过来。”

  对于魁刚打架要冲第一的请求,古尘自然是乐得答应,这样的好事他很乐意让给魁刚。

  “你们带着赎金过来吧。”

  听到古尘的话,弗兰蒂启闭上眼睛,而后世界之外,那艘500米星宸战船上,胖瘦两个使者便听到了弗兰蒂启的传音。

  “走吧~”

  得到弗兰蒂启的允许,胖瘦两个使者对视一眼后,便一同创造出一个分身,而后朝着弗兰蒂启世界之中而去。

  虽然弗兰蒂启说的是带着赎金过去,但是,胖瘦两个使者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把赎金真个带在身上。

  万一对方不讲信用,抢了赎金事小,把九爷和天御少爷撕票了,那才是真的完蛋。

  所以,胖瘦两个使者不光不带赎金,就是本体都不敢太过靠近弗兰蒂启世界。

  咚~~

  在弗兰蒂启的指引下,竹竿一般的宸家使者,轻巧的落到了地上。

  而那金属皮球一般的家伙,却是像陨石坠落一样,一声巨响在地上砸出了个大坑。

  “仙武宸家,刘壮实!”

  “仙武宸家,方英俊!”

  尴尬的将胖子从坑中拉起后,胖瘦两个宸家使者远远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对着古尘他们开口自我介绍道。

  “废话少说,赎金呢?你们要的东西和人,可是一样不少的在那呢,瞅见没?”

  看着明显是两个分身的胖瘦两使者,古尘也懒得多BB,直接开门见山的要赎金。

  “咳~抱歉,我们总是要先确认一下人质的安全,这才好运赎金过来的嘛,对吧。”

  在落地的时候,胖瘦两个使者第一个时间,便在观察着古尘一方的战力情况。

  结果,却无奈的发现,光是一个缪思筠,就能吊打他们两个。

  而除了缪思筠外,至少还有一个世界意识体,也是能够吊打他们的存在。

  除了这两个绝对能吊打他们的存在外,其余的家伙看起来也个个战力不俗,如果没有隐藏的荒古级的话,一起上也能对他们照成不小的困扰。

  总结自然就是,他们两个最好还是交赎金救人。

  “看完了吧?看完了麻溜的交钱,我们跟你们联系的时候,价钱都谈好了。十二艘千米级的星宸战船,一共1200块时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占据着主动权的古尘,丝毫没有扯皮的意愿,只给了胖瘦两个使者一句解释的机会,然后就催促着他们赶紧交钱。

  “稍等,稍等,我们这就将时金带下来。”

  对于古尘的催促,胖瘦两个宸家使者不敢耽搁,他们也巴不得赶快完成赎人的任务。

  话音刚落,两个家伙就马不停蹄的回归到站船之上,然后在向仙武宸家主家汇报过后,获得了开启物资仓的秘钥。

  嗵嗵嗵~~

  一连三声箱盖打开的声音,三个长2米的大箱子中,满满当当,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块块巴掌大小,闪耀着七彩流光的时金。

  “走吧~”

  带着些许贪婪神色的摸了摸这些时金后,胖瘦两个使者不敢真的贪墨,将箱子盖重新盖上,而后拎着箱子便再次前往弗兰蒂启世界之中。

  十二艘千米级星宸战船,1200块时金,这个并无意外的交兑完成,古尘也没有食言的将十二艘战船都交还给了胖瘦两个使者。

  不过,在战船的交易完成后,古尘却是直接下了逐客令。

  干脆的表示,战船卖的钱足够了,战俘什么的不值钱,没有卖的必要,他要留着带回家去当矿工,让他们天天给自己挖矿赚钱。

  古尘自然没有什么矿要这些仙武宸家的战俘挖,这样说不过只是个坐地起价的借口而已。

  反正1200时金的大头已经到手了,宰到了固然好,就算万一仙武宸家要一拍两散,他也不亏了。

  不过,结果却是出乎古尘的意料,仙武宸家对于这些战俘竟是看的比十二艘战船还重,竟是给出了2000时金的赎金,将这些战俘全都赎了回去。

  这样的结果,就连缪思筠都感到不可思议。

  本以为是不值钱的战俘,竟然成了古尘这次试炼之中最大的收获!

  总共3200块时金,也就是说相当于32亿的功勋值到手!!!

第129章 尘埃落定(下)[3/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