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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章 74[3/3页]
你能别派给我么?”说完,抿了口红酒四周环顾了一圈,“千薇呢?”
沈星洲不动声色地晃着手中的红酒杯,“你跟她什么时候那么熟了。”
林锦程淡淡一笑:“以后会更熟。”
沈星洲十分好意地提醒他,“我记得林桑快毕业回国了。”
“回就回吧,我跟她不可能。”
林锦程瞥开眼。
沈星洲弯了下嘴角,他不知道自己今晚怎么了,反正就是好像被人挠了一下,然后浑身都不舒服,但就找不到哪儿痒。
门外的盛千薇也是如此,浑身都痒,可是却找不到点儿在那儿,所以她在那儿一刻都呆不下去。
直到第二天盛千薇离开,胡同才不情不愿地下来送她。
盛千薇拍拍胡同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却比说什么都有用,胡同也是那一下就放开了,瞪她:“早点滚回去。”
小姑娘眨着眼睛笑了下,恭顺道:“喳。”
一如多年前,大院里的大桑树下,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间,窸窸窣窣滴落下来,小男孩挥舞着他胖乎乎的小手,一声令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监,小盛子!”
小盛千薇十分听话地在夕阳下,拱手作揖:“喳!”
不管以后如何,我们身在何处,此时此刻,仿佛都回到了我们当初那个沐浴着残阳的傍晚。
我是君。
你是臣。
你是我的铠甲。
而我仍是你的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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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二的生活真的就入林锦程所说,十分枯燥,因为是一所理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重要的是,里头都是一些国家科研队未来的苗子,日夜奋斗在电脑前,一个个脸色蜡黄,满脸青春痘,难怪林锦程稳坐普二第一帅哥宝座。
大学第一年暑假的时候,胡同出国了,那时盛千薇在非洲当志愿者,两人没见上面,也没联系上,等她开学回国的时候,意外地在校园里见到沈星洲才知道胡同出国了。
盛千薇刚下完体育课,拎着排球跟同学回寝室,楼下站着一西装衬衫的帅哥,在普二,这样级别的帅哥确实很少见,路过的女孩子频频回头,盛千薇第一眼觉得这背影有点眼熟,在看一眼,就认出来了,忽然就停住脚步了,连手里的排球也松了。
顺着一路啪啪啪啪啪滚到那人的脚下。
沈星洲一脚踩住,弯腰拾起,转回头一看,咧着嘴角乐了,“傻愣着干嘛,过来。”
室友带有自动识别功能,一闻味道不对,丢下一句:“艳福不浅啊。”就迅速撤离战场。
盛千薇慢慢朝他走过去。
沈星洲盯着她一脑子们的汗,把球塞还给她,小姑娘的皮肤就能嫩,这么运动一会儿,满头汗,皮肤白里透着红,别样青春,他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上去洗个澡吧,我带你去吃饭。”
沈星洲出现的太突然,把她的计划全部都打乱了。
她原本是打算,上完体育课会寝室洗个澡,然后去图书馆做社科老师留下的论文,九点再去机房写编程,沈星洲这一来,把她的计划跟心绪全打乱了。
等她洗完澡下来,沈星洲果然还在楼下,不过他正低头玩着手机。
眼前的光渐渐被人遮住。
小姑娘已经换好衣服下来了,头发刚吹过,松散地散在面前,小脸干净没擦一点儿东西,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将她的皮肤衬的十分白嫩,沈星洲似乎很满意自己看到的,伸手揉揉她的脑袋,“走吧,带你改善伙食。”
盛千薇犹豫了片刻,“我晚上还得上机房,有东西要写。”
沈星洲点点头,“吃个饭而已,很快送你回来。”
盛千薇:“其实……不写也没关系。”
沈星洲摇头:“还是要写,你现在最重要还是学习,别的事儿别乱想。我去拿车,你在门口等我。”
当沈星洲的车停在门口的时候,盛千薇忽然想起平日里一到周末就停在门口的高档车,然后学校里总会有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生钻进去。
直到上了车,她还在想,沈星洲这辆车,究竟出现过多少大学的门口呢?
但她没想到自己顺口就问了出来。
沈星洲看着她噗嗤地笑了下,“你一小孩,整天想什么呢?我这车刚买的,你还是第一个上这车的女人。”
沈星洲考虑到她等会要回去上课,就把吃饭的地儿订在学校附近。
“你怎么会来?”
沈星洲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出差,顺便来跟你说一声,胡同出国了,暑假的时候,联系不上你,听说那阵你在非洲当志愿者。”
“留学?”
“嗯,二叔安排的,其实本来高三就让他出去了,他那点半吊子成绩考哪儿都不合适,他起初以为你……非要留下来,去上学的第一个学期就提出来要出国。”
“嗯。”
沈星洲吃的不多,随便夹了两口,就放下筷子,看着她吃:“怎么样,普二的生活还行吗?”
“枯燥,无味。”
“挺好的,你现在多学点,对你将来有好处,你喜欢计算机,将来要是有兴趣,我介绍你几个公司。”
“……你怎么知道我寝室的。”
“我问锦程的啊,他说你在这,我看你才上学这么一年,怎么就瘦了这么多?”
盛千薇低头扫了眼自己,“没吧,还行。”
这个晚饭,一直到两人吃晚饭开车会学校的路上,沈星洲就像个谆谆教导的长辈似的,一直告诫盛千薇:“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学习,有的没的事情别想太多,听见没有,你现在已经够瘦了,不需要减肥,还有乱七八糟的一些想法也不要有,毕业之前,先好好想想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再想别的。”
“我说,你怎么跟我哥似的,一直叨叨不停。”
“我不就是你哥么。”说着,沈星洲从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电话,有事打给我。”
那张黑色的名片,至今被盛千薇收在抽屉里,那张薄薄的小纸片,是她跟他的唯一联系。
“还有话要说吗?”沈星洲看着她。
有啊,有很多。
比如你有女朋友吗?
你有喜欢的人吗?
你忘了林娇了吗?
但终究还是没把这些话说出口,因为她知道,人要学会知足,不能贪心太多,一旦开启那张欲望的织网,就会再也停不下来,你永远只会想得到,而且惧怕于失去。
在这场感情,她一直都如此,如履薄冰。
大学四年,沈星洲偶尔出差会来看她,方便的时候还会给她带一些小礼物,那张黑色的名片一直被她收着,她从没有一次主动打过名片上的那个号码,因为她知道,沈星洲有两个手机,一个是工作号码,一个是私人号码,名片上的工作号码,她一直认为,他把她摆在一个很合适的位置,像照顾妹妹一样照顾她,所以当盛千薇每每拿起那张名片的时候,她就会以此来警告自己。
不要越界。
就这样,保持就这样的关系也很好。
四年过的平安无事,因为没了胡同在身边,沈星洲的感情生活她听得少了,几乎为零。
每次来看她,沈星洲也几乎不提女朋友。
反而是大学毕业后,进入沈星洲的公司之后,盛千薇上楼顶去找沈星洲的时候,然后看见宋矜从他办公室出来,对就是那个不省心的jomalone小姐。
她看见盛千薇的时候,也有些惊讶。
“千薇姐姐。”
一如既往的开场白,盛千薇只想在心里翻个白眼。
“你好,jo……”
出于礼貌,她还是忍住了。
宋矜:“jo什么?”
盛千薇撇嘴,邀请她到二楼的咖啡室喝杯咖啡再走。
宋矜抱着咖啡坐在椅子上,“千薇姐姐,你在沈哥哥这里上班吗?”
盛千薇端着咖啡倚在琉璃台上:“嗯,没来多久。”
宋矜失落地哦了声,“沈哥哥对你真好呀。”
“他对谁都很好,一样。”
宋矜忧郁起来的气质真的宛如林小姐,“嗯,你见过沈哥哥的女朋友吗?”
盛千薇一愣,缓缓摇头,“我并不知道他有女朋友。”
宋矜:“听说很漂亮呢,还是个海龟,叫林桑,听说是锦程哥哥的妹妹,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都要结婚了呢。”
盛千薇淡淡嗯了声,不动声色:“挺好的,那你今天来找他干嘛?”
宋矜笑着说,“我怀孕了。”
“……”
“……”
“……”
盛千薇:“……林桑知道吗?”
休息室里,静了片刻,宋矜咯咯笑着,仿佛得逞了似的,“千薇姐姐,你说什么呢,孩子又不是沈哥哥的,你不会以为我跟沈哥哥有什么吧?”
“谁的?”
宋矜收了笑,“胡同。”
上帝仿佛跟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当初这些人如果再聚在一起,那该是多么滑稽的一个场景。
盛千薇叹了口气,“你们什么打算?”
宋矜说:“等孩子生下来,明年三月结婚吧,现在怀孕身材走形了不好穿婚纱。”
“那先祝你新婚愉快。”
宋矜放下咖啡站起来,“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千薇姐姐,其实我这人说话就这样,可能不太中听,但我是真喜欢胡同,我知道以前胡同喜欢过你,没关系,我也喜欢过沈哥哥,那都是年少时有过的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命运会告诉我们,谁才是最适合我们的人,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大家都不知道你喜欢谁?其实只有你们两个自己蒙在鼓里而已,林桑跟沈哥哥的婚事是真的,你要是再不抓点紧,到时候可别想回头再吃胡同这可回头草哦。”
其实宋矜这姑娘的性子挺可爱的,盛千薇望着她的背影,发现还真挺笨重的。
晚上,盛千薇跟找大明喝酒,失控地抱着大明哭,然后控诉。
然后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昨晚抱着的大明,到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居然变成了沈星洲,而且她还没穿衣服,旁边还躺着一睡美男。
估计沈星洲睁眼的第一瞬间大概比她还懵。
盛千薇其实觉得自己挺亏的,好不容易跟她的骆嘉阳有了第一次,偏偏,除了床上那一滩红,其余这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会不会是他………
大概是出于害怕的心里,盛千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悄悄起床穿衣服离开。
直到沈星洲醒来,他刚睡醒反应慢,但是看着凌乱的床单大概也能猜到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而事故的女主人大概是处于害羞?所以潜逃了?
沈星洲靠着床头理了理思绪,嗯,小姑娘到底有些害羞,那就给她点时间适应一下,毕竟一口吃不成胖子。
不过,盛千薇的反射弧似乎有些过长,在她罢工第三天后,直接打了一份辞职报告递给沈星洲,然后就再也没出现在公司过,沈星洲终于意识到不能在放任小姑娘自己思考下去了。
盛千薇想不到自己一回家,就被人拦在楼下。
沈星洲倚在车门上,冲她招招手,盛千薇想了半天,才慢悠悠地走过去。
“你跑什么?”
“没跑。”
沈星洲笑了,倚着车门点了支烟,“没跑,还递辞职报告?吓唬我?”
盛千薇低着头,“我……不太适合这个行业。”
沈星洲吸了口烟,直接打断:“放屁!我一直觉得你应该挺勇敢的,怎么遇上事儿了就知道跑啊?”
“没……跑。”
沈星洲把烟掐了:“敢不敢跟我试试?”
“试什么呢?”
“装傻是不是?”
沈星洲高她一个头多,如今倚着车门,弯着腰,对上她的眼睛,忽然起身,低头,对上她的唇,弯腰把她拦进怀里,狠狠啄了一口,“这样懂没?”
盛千薇被他亲的喘不上来气儿,双腿直发软,“楼上会有人看……”
“看不清楚的,想看就看,再给我亲一会儿,你还真软啊……”沈星洲啄着她的唇,在她耳边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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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千薇正式搬进了沈星洲的公寓,之后两人就开始了正式的同居生活。
沈星洲有洁癖,有时候盛千薇不脱袜子上床睡觉就会被他拎出来一通教训,时间短了还好,时间一长,盛千薇就受不了他这种极度洁癖,就连摸玩手机都要洗好几遍手的人,她怎么以前都没发现他有这些臭毛病,这男人除了在晚上还能有点用之外,其他时间真的一无用处!
一晚,盛千薇运动后实在是困得不行,但还是忍不住迷蒙着双眼问了他关于林桑的事情。
“你跟林桑退婚了没啊?”
沈星洲一愣,转头瞥她一眼:“你怎么知道?”
“当然是有人告诉我的。”
“谁这么八卦。”
“妈的,你到底退了没?”
沈星洲侧着身子,兴致还没尽,忍不住逗她:“再来一次,我就告诉你。”
盛千薇一巴掌打在他脸上,“滚,爱说不说,没退我明天就搬出去!”
盛千薇力气本就比一般女孩子大,下手又没轻没重的,力道一下子给弄猛的,沈星洲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抽起边上的镜子一看,果然印着三个红红的手指印,气性也上来了,“没退!”
结果盛千薇第二天果真就搬出去了,而且办公桌上还放着她的辞职报告。
沈星洲找了三天,才知道这人居然给丫跑到北浔去了。
他气头未消,刚好有个紧急会议,于是便索性晾了她两天,等他从国外回来,一下飞机就往北浔赶的时候,老天居然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化验报告那种东西,他还真看不懂,来回翻看了好几遍都没看见写着怀孕两字,还以为小姑娘涮他,没想到,是真有了。
挺好的。
早点娶回家,能省下不少心。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下辈子就做你的心脏,这样,不用担心你离开我,不用担心,你感受不到我的爱。
故事很长,
余生很短。jieshengit.com
想说的话很多,
但都不敌我爱你。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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