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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睢阳城里的大侠[2/3页]
兰进明对张巡有所忌惮、怕其功高过己,并不完全是。
更多的是张巡这小小的县令,并不入贺兰大帅的法眼。
要知道,张巡在安史之乱开始的时候是以真源县县令的身份起兵的,性质类似义军。
当时张巡的上司谯郡太守杨万石带头投降令狐潮,还逼迫张巡接应。
南霁云应该就是在这个时候加入的张巡麾下。
张巡在此后起兵、而且在雍丘城内策动了被伪燕俘虏将官的抵抗,之后在雍丘驻守,舌战令狐潮、智盗敌粮、草人借箭,都是发生在雍丘。
后来为了对抗杨朝宗,战略转移去了宁陵,至此才与睢阳太守许远会师。
所以在《大唐游侠传》里梁羽生从开头写南霁云的犀角长刀是张巡送的这个地方就写错了。
况且当时房琯的党羽许叔冀驻守谯郡,随时都可能对贺兰大帅自己产生威胁。
别说什么贺兰进明是鲜卑、非我汉族其心必异之类的话。
张巡先前向许叔冀求援,许叔冀也是置之不理。
居然就送了前来求救的南霁云几千匹布,意思就是让南霁云自己变卖了,然后自己筹军饷筹粮草——许书记可是个正儿八经的汉家子弟。
而安庆绪此时并没有打到江淮,对自己威胁不大。
在当初的情况,相信好多的地方大员都会打好了算盘,认为大唐没准很快就会是当年的东汉。
在当时,安史之乱等同于当年的董卓之乱,十八路诸侯马上就要纷纷出头,自己为自己建功立业、大展宏图的机会就要来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南霁云与贺兰进明相遇了。
于是,后来的韩愈这样讲述道:
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
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
具食与乐,延霁云坐。
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
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
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
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
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
可以夸张地想象一下:
在贺兰大帅的筵席上,如何的玉盘珍馐、山珍海味、美酒金樽;
喜好雅乐的贺兰进明会找优秀的乐师鸣奏笙箫、甚至在所演奏的乐曲中可能会有风靡全国的那首华丽且浪漫的《霓裳羽衣曲》。
整个临淮地区有名有钱的乡绅商贾,全都被找来作陪,甚至还可能会有当地的绝色美女可以搂搂抱抱。
而这一切,全为了留住一个南霁云。
但南八并没有被这华丽的一切诱惑,反而越看越气。
南八心想,睢阳的老百姓都快困死饿死了!jieshengit.com
而你们呢?
你们却在此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这是对百姓的何等不公平!
他留下一只手指,大概既是对贺兰进明的交代,又是对自己无力救世的愤恨。
而射在浮屠塔上的那枝箭,更是一种犀利的控诉。
南八的一腔报国热血,却抵不上达官贵胄们的倾轧、权谋、嫉妒。
当然,这也成就了这样一个汉子,留下了一段“威武不能屈”的佳话。
还有说法说,南霁云是咬断自己的拇指。
后世牧村在花凌会借枪不成,咬断自己手指的这一行为,是不是参照了南霁云。
仔细想想,如果贺兰进明同意南霁云的请求,发兵援助张巡许远,可能南霁云在历史上就不会千古留名,而依旧只是一个小小的曾经做过江湖人士的军官。
留下威名的,可能就是这个连狐妖都可以娶到家的贺兰进明。
可贺兰进明并没有这种家国情怀和历史觉悟。
就因为贺兰进明这种对于自己利益的精打细算,后世有人编段子骂贺兰进明,说他有个奇特的嗜好:爱吃狗的便便。
而后,睢阳开始以马为食、以人相食。
睢阳当初什么都没有。
贺兰进明替代的那个亲王,即虢王李巨,在战争过程中,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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