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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章装修[1/3页]
这套“煎熬”了十余年才办妥“不动产权证”,真正到手的大户型“房产”从“预售房”到主体“封顶”,花了4、5年。又从“烂尾楼”到新老板接手,接受“众筹”复工,完成“收尾工程”,又花费9年多,那样一套大户型“房子”终于“落袋为安”了。
正因为中间的过程太多曲折,“周教练”居然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亲睹得见“不动产权证”办下来,心里的滋味真是“一言难尽”啊。
感慨万千!
“周教练”也是个豁达之人。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在按照新老板交待要提交各种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他就特意不再把自己的“名字”放上去。
最终“不动产权证”办下来后,只填了他“后妻”及大女儿的名字。
填大女儿的名字很好理解。毕竟购买这套大户型“房子”,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来自大女儿“事故.获赔”的112万。
多增加母亲的名字,这是为了防范以后大女儿嫁了人后,她禀性善良,而老公却“欺”她有点软弱,唆使她把属于其名下的房子卖掉“变现”。
多添加了母亲的名字,就算那对未来的夫妻想要出售那房子,没母亲的同意,交易也是不成立的。
这就先把那对“未来夫妻”会出现的问题,及早的“预防”了,反而到时男方不敢打那种主意,两夫妻组建的家庭更稳固。
“周教练”跟后妻商量了多次以后,最后做出不在“不动产权证”上落名的最终决定。其实说句老实话,“周教练”的年龄问题,还是其要的。
最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周教练”也考虑到了:他毕竟还有跟“前妻”所生的另外两个女儿。
如果在这宗“房产”上,也落他的大名。从法律的角度来解读,那他和前妻所生的两个女儿,也就对这样一宗房产,拥有了继承权。
属于“周教练”那三分之一的继承权。
当然,这个“继承权”要在“周教练”逝去以后,两个前妻生的女儿才能拥有。
“周教练”可以在他生前就立下所谓的“遗嘱”,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这部分“遗产”,仍由后妻及后妻的大女儿继承。
但这样子绕来绕去的,反而麻烦。而且提前立“遗嘱”,针对性似乎有点过强了。反而让前妻的两个女儿知道了,没有隔阂也要生出隔阂来。
“周教练”干脆也就不在那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上落名了。
说是“周教练”和后妻反复的权衡,终于做出上述的决定。其实这事儿关键就是“周教练”拿定主意就行。涉及到“周教练”的另外两个女儿的话题,后妻就非常识趣的不怎么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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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教练”向来就最欣赏“后妻”这种通情达理、知所进退。
最终“周教练”做出的决定ꓹ完全符合这一方的利益。“后妻”内心也非常满意。
其实在这方面,“后妻”真心有点多虑了。像“周教练”这种活了大半辈子之人ꓹ哪里还不能妥善处置好这些家庭问题呢?
他也深知自己跟“前妻”所生的两个女儿,不会“厚颜无耻”到来争抢父亲跟“后妻”之后购置的房产的。真要“争”的话ꓹ那套“恒大”的精装房ꓹ岂不是更有理由去争去抢?还轮不到后来才购置的这套险些沦为“烂尾楼”的房子哩。
但“周教练”熟知“前妻”的两个女儿的脾气,但“后妻”不知道啊,毕竟接触很少。所以,“周教练”就干脆不在属于他“后妻”及大女儿的房产上“落名”。也算是彻底的安了“后妻”的一颗心。
后来购置的这宗“不动产”,基本上用的都是大女儿的“事故赔偿”ꓹ“周教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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