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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摸着青苔延伸到坑洞[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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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也绝对会有人对第一人称开始感到不耐。
但请放心,只有这里会用。
这就像是两个人聊天,两个人说自己时用的都只是“我”。
而绝不会对着自己说上一句:
“你今天买了一个包。”
这在对方看来,就会被误以为是在说他了。
当然,这里就不要纠结是单立人,而不是女字旁了。
我曾看过某人写记录,不论男女,都只用单立人的他。
一本记录看完之后,有的时候甚至男女都分不清。
说句有趣的,我想他自己都有些迷糊了。
不过,这都是题外话。
说太多了,我也没什么兴趣。
写着记录的我,写到了这里。
却发现,距离要求的两千字,还差了那么一点。
真是糟糕的规定,为什么记录还要像小说一样分成卷和章?
甚至于,一掌的字数还要达到两千这么多。
有时候,为了凑这两千个字,我们不得不在不必要的地方多花费些时间。
说到这里,就需要说一下传世作那边的审查机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传世作希望自己应用内所有的“文章”都向小说看齐。
哪怕是短篇小说,也需要分出章节。
哪怕是散文随笔,最少也要两千字。
哪怕只是一时的感慨,无聊到了极点的随手之作,也必须有书名。
同时,如果无法过审的话,还需要重写。
对此,我们记录者们有很多话要说。
毕竟,其实很多记录者记录东西的时候,言语都极为的凝练。
或者说,能用一句话说完的事情,绝对不会写成好几句话。
可现在,却不得不这么做。
即使一句话也能说完的事儿,也需要想办法写成好几句话。
为的,也许就是通过审查。
当然,说这些不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凑凑字数。
好了,说那么多就够了。
看到这里的你们,也请务必离开吧。
拜托了,你们不会真的想看下去吧?
如果,真的有人看到了这里的话
其实我完全是想多了,怎么可能会有人看到这里呢?
这么糟糕的“小说”,早就在一开始就劝退了才对。
不说了,我去看看他们在写什么。
对了,这本记录到我这里就算最后一卷了。
之后,就是另一个世界的记录者的事儿了。
当然,我们的记录是不会交给他们的。
所以到了他们笔下,你们也许会看到一些神奇的“操作”。
第九章:摸着青苔延伸到坑洞[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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