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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4 章 摇头翁案(三)[3/3页]
张口了。
庭上,一号被告人弗雷德贾端坐在玻璃笼罩的席位上,区别于之前报道中的形象,此时的他非常安分守己,低着头显出一副悲伤忏悔的模样。
哪怕是这样的角度,也能看到他掉到嘴边的黑眼圈,看上去憔悴而疲惫。
他的辩护律师迪恩正在做开场陈述,实质性的辩驳没有多提,毕竟这些也不适合一开场就扔出来。
迪恩简单扼要地阐明,费雷德贾绝不是这个案子的主犯。
“他作为医疗行业的从业者,像很多同行一样,始终保持着对生命的敬畏心。我的当事人之前也许说过一些不那么讨人喜欢的言论,而那些言论又被部分媒体二次加工渲染,报道出去,引起了诸多争议和指责。但我恳请诸位换个角度想一想,那其实是出于本能的自我辩驳。相信任何人都能理解,当一个人被无端扣上不属于他的罪名时,总会有口不择言的时候,这反而能侧面说明他的冤屈不是么?”
“……任何一位有同理心的人,都会为本案的受害者感到悲伤难过。”迪恩指着一号被告席说,“我的当事人也一样,相信诸位心明眼亮,看得非常清楚。”
这话还有潜台词,就是:你们看,相比于我的当事人,另一位被告人贺拉斯季就是典型的毫无同理心,他连悲伤和忏悔都没有。
很显然,这句潜台词被大多数人接收了。听审席上很多人先看向一号被告席,接着又看向二号被告席,然后露出了嫌恶的表情。
同时,这种排斥的情绪又会被带到辩护律师身上。
法庭上只讲事实,不讲交情。
更何况虽然同属南十字律所,但每位出庭大律师跟律所都只是合作关系,本身是相互独立的。顾晏和迪恩本来也没交情。
当一个案子有不止一位被告人的时候,不可避免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不只是被告人本身,也包括辩护律师。
有的律师就是靠不断强调其他被告人的恶性,来弱化自己当事人的罪责,这也是一种手法,有些律师很喜欢用。m.jieshengit.com
不过顾晏不喜欢。
迪恩发言完毕,法官又冲顾晏的方向点了点头,“顾律师,可以开始你的陈述了。”
听到这句话,听审席上的曼森兄弟下意识前倾身体。
倒不是他们有多紧张担心,而是在他们的印象里,顾晏这人跟那位法学院院长有着一脉相承的毛病,就是开场陈述永远不按常理来。
你就说说你的当事人,说说案子,说说你的辩论点不好吗?
偏不。
所以轮到顾晏说话,即便是布鲁尔曼森,都忍不住竖起了耳朵。
顾晏点了点头站起身,平静地说:
“冒昧提醒一句,联盟最高刑法典规定,只要证据出现瑕疵,就不能百分之百确定被告人有罪,同样也不能完全排除被告人被冤枉的可能,这是辩护律师存在的意义。我希望诸位把开庭前一切先入为主的判断全部清空,重新认识这个案子。因为只有让真正的犯罪者认罪伏诛,才是还三百二十七位受害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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