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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入魔[1/3页]
天阴沉沉的,一场大雨压在半空,却像闹了别扭似的始终不肯降下来。
与黑夜化成一体的人,抱着蛇形剑坐在荒废的草棚上,对着某处凝望许久。
宽而蜿蜒的莱茵河对面,有一间小小吊脚楼,清幽的烛火被风吹得晃动不止,打在窗上成了张牙舞爪的剪影。
凌少群有个坏习惯,经常熬夜举灯看幻术草卷,仿佛越晚看会记得越牢。墨迟在的时候,总是一声不吭将灯吹灭,然后黑着脸把人扔到床上,果儿更是直接打起呼噜来,催人睡眠。
现在墨迟不在了,果儿也不知飞哪个角落逍遥去了,偌大的世界里,好像只剩少群一个,连说话的伴都没有。
他翻来覆去,想着白天风老九的话,心绪不宁。南霜消失已经两天,如若嘲魇真会回来找他,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可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倒像是把他遗忘了。
魂不守宅过了大半夜,凌少群干脆将灯熄灭,抱着枕头继续想。
莱茵河那头的人站起来,缓缓走进黑夜当中。他每晚都在这里守着,每次见到灯灭才离开,就如守着一个毫无意义的约定。
熏风抚吹帘动,睡眼朦胧间,凌少群隐约听到窗户被打开的声音,淡似一片叶子触地,如果没有天赋,是不可能察觉到的。
他立即警惕起来,但没有动作,而是等着大老鼠自己掉进米缸。
凌少群闭着眼,呼吸均匀,握住凤尾刺的力道又紧了几分,只需那人再走进几步,便能对准他的喉咙。
脚步声停在床头,须臾,他突然感觉有两根指头触碰到了他的脸,那指甲有点尖,亲昵地绕着颧骨一路滑到下巴。m.jieshengit.com
凌少群寒毛都炸了,差点憋岔气,没想到嘲魇人模狗样的,竟然还有这种嗜好,真是人不可貌相,鬼神不好争辩。
虽说后续可能很精彩,但凌少群实在没这么高的心里素质继续装瞎卖聋。就在指尖找到颈动脉,准备一招毙命时,他一个翻身坐起,将凤尾刺划了出去。
凌少群完全没有注意到对方是来取自己性命的,心里只嘀咕着想占老子便宜,也不跳到水里照照自己到底长什么样,猥琐刀疤老男人!
突如其来又力道十足的反击,本是在劫难逃的,对方反应却极为迅速,腰身柔软往后一倒,再几步轻盈便跳开了。
一股熟悉的梨花香随之飘来,清淡而素雅。凌少群截然停下动作,怔愕地站在原地。
“南霜?是你吗?”
那人没有回话,转身逃出屋外,凌少群见状衣服也不换了,直接追了出去。
两个身影在夜色中飞快穿行,前面的人没有用尽全力,似乎在刻意等待后面的人追上。
这么风驰电挚追了许久,连月亮都隐于云涧,他们才停了下来。凌少群发现,他们刚好停在一片旷野,四周无房无舍,真是个杀人敛财的好地方。
那人转过来面向他,样子是南霜穆的样子,可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怪气,原本清澈的眼眸,已经没了神色,像一潭死水,平静冷漠。
凌少群感觉她的不对劲,开口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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