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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1/3页]
冬日的夜晚来的很快,风雪交加之下,城头上的血早就凝固了。
城中的青壮们抬着热气腾腾的饭菜送了过来,高万姜随意的洗了把脸就与将士们挤在一起,端着粗陋的陶瓷碗呼噜咕噜的吃起了汤饭。
羊肉、羊骨头、羊杂煮的稀烂,泡上饼子吃进肚子里,这群在城墙上与敌人厮杀了一天的糙汉子们瞬间恢复了些许精神。
「老刘,听说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怎么样,回京后是不是该请兄弟们吃顿酒?」
高万姜将空碗扔进篮竹篮,一抹嘴就跟一旁扒拉饭的中年军汉闲聊起来。
老刘名叫刘万,刚过而立之年,在禁军中混了个总旗,前些日子家中来信,在家待产的媳妇给他又生了个带把的大胖小子。加上原来的大闺女,这下真是儿女双全了。
高万姜特意提起此事,就是见城头上的士气低迷,想要活跃一下气氛,最好能借助老刘的喜事将士气提一提。
果然,当四周的人听到高万姜说起老刘家的大胖小子,气氛立马就变得热烈,纷纷出言附和。
刘万黝黑的脸庞露出憨憨的笑容,胡乱用袖子抹了抹嘴角的油渍,挠了挠后脑勺说:「那等咱们回了京,就请兄弟们来我家喝酒……世子爷要是不嫌弃我家酒浊,也请世子爷赏光,到时候正好请世子爷给我家那小子起个名,也好沾沾世子爷的贵气!」
「那感情好,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被人邀请给他家娃儿起名字。你觉得刘狗蛋这个名字怎么样?」
高万姜的打趣引得城头上一阵哈哈大笑,刘万也是挠着后脑勺陪大家傻笑着。
「刘狗蛋,狗蛋,好名字啊,老刘,就叫刘狗蛋了怎么样?哈哈哈哈……」
「就是就是,狗蛋狗蛋,叫起来也顺口。哈哈哈……」
「行了行了,我就是逗逗老刘。」
高万姜笑了笑说:「老刘昨晚做梦都喊着让儿子考状元,哪有状元叫狗蛋的。老刘你放心,等回京之后,我去请我那大舅哥给你家娃儿取名字,绝对起一个文气十足、寓意深刻的好名字!」
柳湘莲一拍大腿,笑呵呵跟刘万说:「还不谢谢世子,世子的大舅哥就是咱们大楚的文魁,文曲星下凡的那位!」
「哇哇哇,我想起来了,世子爷的未婚妻可是林家的那位郡主!六元郎林侯爷的亲妹妹!」
这下子城头的气氛就更加热烈,当年圣旨明发天下,谁不知道大楚出了个文曲星。
特别是这群厮杀汉,谁不盼着自己娃儿将来能像林文魁那样东华门外唱名,从自改换门庭,不再像父辈这样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
或许是高万姜这些日子与将士们同甘共苦,为人不摆架子,这群糙汉子此时也就彻底放开,顺着话题继续讨论了起来。
其中一名较为年轻的禁军说道:「小人可听人说了,世子爷的未婚妻林郡主,乃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姑娘。不但有仙子般的容貌,更是菩萨心肠。两年前小人带着妹妹从辽东逃难来京,就是靠着林郡主在城外设的粥厂捡回了一条命……」
旁边坐着的一个禁军校尉也插话道:「林郡主的确菩萨心肠,小人出身养济院,这几年有时也会带着些粮食粗布回去看看。嬷嬷说,郡主每年都会送去好多粮食肉蛋和布匹。世子爷,咱有一说一,将来您若是对郡主不好,很可能在京城待不下去……」
大楚禁军一般都是良家子,但也有很多人都是朝廷自己养大的孩子。比如京城的养济院,这些人打记事开始就知道自己碗里的米是朝廷给的,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朝廷发的。
虽说日子肯定比较清贫,但他们大多都知道,他们的的确确是朝廷养大的。这群人去了禁军之后,往往是最忠诚
朝廷的那批人。
例如此时,随着这名校尉说完,竟然有至少八九人点了点头,高万姜的几名亲兵强忍着笑,看起了自家少主的笑话。
「我哪敢对她不好,你们是没见我那大舅子,当时赐婚的圣旨刚下,他就当着我父王的面警告我,若是我敢对他妹妹不好,他就会上门打断我的狗腿!大伙可要相信我,娶了林郡主回家,当然要
第四百一十七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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