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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江腾和老江的办法[2/3页]
役军人能否做地方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的问题”批复中,江腾看到这样一段话。
该文件原文是:
“京城市司法局:
你局京司法字第24号文收悉。关于解放军现役军人能否做地方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的问题,经我们研究和征求了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意见,认为根据军队的特殊情况和现役军人所负的任务,不宜做地方法律顾问处的兼职律师。”
从这段简单的文字中,不难发现。
应该是当年有现役军人参加了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接着,这名军人咨询了京城市司法局,询问能否兼职律师的问题。
但这个问题,京城市司法局也说不准,于是向上报给了司法部。接着,才有了司法部的这一段回复!
虽然结果上是否决了现役军人兼职律师的事情,但看看文件中的话!
“经过研究”和“咨询总政治部的意见”,以及后面的所谓“根据特殊情况和现役军人担负的任务”,还有最经典的“不宜”!
结合这些关键词,江腾可以肯定。关于现役军人兼职的问题,绝对没有规定彻底禁止!要不然,司法部这份正式文件不会是这种委婉的措辞!
甚至如果有明确的规定可查,当年京城市司法局也犯不着为这么个小问题特意发文司法部问询。司法部也犯不着联系总政治部咨询研究...
毕竟司法部可是专门和法律法规等各种规定性文件打交道的单位,能够查到的明文规定,他们绝对能查到!
可话是这么说,但真想要办成这件事,难度却不是一般的大!
尽管从自己的逻辑上讲,自己去射击馆兼职,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对自己来说,解决了三中队实弹射击训练的不足,工资方面补贴战士们的枪弹费用,看上去自己很亏。
但换个角度想想,自己在部队带战士们训练,有额外收入吗?同样没有不是?
对部队来说,具体到支队,支队不需要额外消耗经费。三中队的战士们就能得到更多的训练,积累更多的实弹射击经验,同样是一件好事!
对射击场呢?
哪怕自己现在并没有国家承认的射击教练员资格证书。但江腾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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