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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先下手为强[1/3页]
威利约翰逊手里有一支武装组织,是他的的特别行动队,名叫黑衣骑士团。
史密斯就是黑衣骑士团的团长,而在这支黑衣骑士团里还有一名副团长杜斯汀鲍曼。
杜斯汀鲍曼是上下级关系,同时也是竞争关系。
在杜斯汀鲍曼看来,如果不是史密斯比自己早进黑衣骑士团两年,并且在自己没来之前救过威利约翰逊一命,那这个团长之位应该是自己的。
因为自己的各项实力都要在史密斯之上。
史密斯同样看不上杜斯汀鲍曼,在他看来杜斯汀鲍曼完全就是机械与基因改造而成的速成战士,是一个实验用的小白鼠而已。
当史密斯任务失败的消息传来后,杜斯汀鲍曼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威利约翰逊刚刚给他下达了命令,让他亲自带人去纽约绑架陈博士,并暗示这次行动成功之后他就是黑衣骑士团的团长。
杜斯汀鲍曼对这件事非常上心,第一时间纠结了自己信得过的黑衣骑士,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次任务。
“呼。”
一支蓝色药剂注入杜斯汀鲍曼体内后,他长出一口气。
有一句话史密斯没有说错,杜斯汀鲍曼最初只不过是一个实验品。
因伤从部队里退下来后,杜斯汀鲍曼首先参加了机械义肢实验,为自己装了两条机械腿。
机械腿不但让杜斯汀鲍曼重新站了起来,而且还让他获得了强大的下肢暴发力,拥有常人两倍的速度。jieshengit.com
杜斯汀鲍曼并不满足于此,他不断尝试突破自己,以获得更大的力量。
机会来了。
杜斯汀鲍曼参加了威利约翰逊手中基因实验。
刚开始的时候实验是失败的,造成了负作用,以至于杜斯汀鲍曼每天都必须注射一支这样的基因药剂,以保持现在所拥有的力量。
说白了,威利约翰逊将杜斯汀鲍曼留在身边也是一种观察,想要亲眼看看基因药剂的发挥,以及还有没有负作用。
如果没有威利约翰逊的话,杜斯汀鲍曼也无法得到这种昂贵的基因药剂,因此他不打算离开威利约翰逊,并且要争夺黑衣骑士团团长的位置。
只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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