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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亮点[3/3页]
几份。
早在叫陈彦超来兴化时白鹏飞就嘱咐他带上个善书的学徒,这次陈彦超带来的李大男就是个很会写字的小子。
陈彦超没告诉白鹏飞的是,李大男其实是他老婆的亲弟弟,他杀猪的老丈人李二有的宝贝儿子。
现在陈彦超是发达了,李二有一家再不敢轻视他,都把他当大爷供着,陈彦超虽然觉得不自在,但碍于妻子陈李氏的面子,还是多少给予了李家一点帮助。
李大男原本在白氏书坊学做刻字工人,这活劳累不说,还老是要接触铅板,以前李家人穷不在乎,李大男在白氏书坊做工,收入高又体面,在他们看来已经很不错了。www.jieshengit.com
但现在陈彦超自己就是白鹏飞面前的红人,再让李二有做个工匠,还是接触铅板可能被铅毒咬死的刻字工,李家人就有些不乐意了。
在陈李氏的恳求下,陈彦超也挨不住,只得安排李大男进了春鸣新报,让他先做个学徒。
没想到李大男十分聪明,年轻又会来事,在春鸣新报报社里很得大家喜欢,而李大男自己也有点骨气,自学了不少知识,加上有陈彦超关照,他居然一路混到报社的正职员工。
李大有虽然是屠户出身,但学了这么久的刻字工,一手写字的本事算是练出来了,这是刻工的基础,李大有正经能写一笔蝇头小楷,用毛笔写出的字和工整如同刻板一般,虽然满是匠气,没什么书法价值可言,但也堪称报社员工里的一项绝技了。
这次来兴化,陈彦超知道自己带去的人必然和大东家白鹏飞有不少接触,于是专门给了自己小舅子这个机会。
白鹏飞看着陈彦超带来的年轻人拿起他的稿纸,很快工工整整的在小小的稿纸上用细毛笔写起来,所写的字比前世他看的报纸上的字还要小,也是有点惊讶,暗暗对这年轻人有了点不错的印象。
写好回复,白鹏飞便去找到楚老四,这次楚老四知道送信地点是兴化到临安,正值夏日,他便专门选了几只云南产的热带品种信鸽带来,以保证送信质量。在鸽子腿上绑好信件,楚老四打开鸽笼,一大群鸽子全部飞出,往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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