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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九章 最后的最后一[1/3页]
“宝贝儿,收拾好了吗?我们要出发了。”
叶星涂上了鲜艳的口红,烫着微卷的头发,身着一袭小红裙,脚上还踩着一双细高跟鞋,烈焰红唇,气质张扬,就差一根烟就能当老大了。
她很少穿的这么张扬明艳,主要是今天是她的第三个服装厂的剪彩,好歹也是个女强人了,得穿的红一点,红红火火嘛。
“等一下,麻麻,我的帽子还没有戴好,你说我应该戴这个白色的,还是戴这个黑色的?”
胖崽好像有选择困难症一样,他已经在这两顶帽子上耗了五分钟,但是还是有些拿不住主意。
他两顶帽子都喜欢,一顶是麻麻送的,一顶是粑粑买的,在这个重要的日子,应该戴哪一个呢?
“自己选,男子汉大丈夫,你连自己的主见都没有吗?”
周明声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西装,脚上还踩着一双黑皮鞋,手上戴着一个腕表,整个人沉稳又凌厉,明显就是成功人士的打扮。
这两年酒厂已经开遍了全国各个角落,目前最畅销的酒就是周氏杜康酒,力压市面上的各种酒,所以周明声和叶星几人可谓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除了酒厂,周氏酒铺和杂志社也跟着开了过去,目前酒铺和杂志社已经连锁了十八家分店了,势头非常猛,真不愧是站在时代的风口上。
而且,酒厂和酒铺在的地方,他们都有买一两套房子,不管是哪个地段的,反正有投资价值的,买!为了出差住的方便,买!
所以,目前来说,两人的房产也不计其数,粗略统计一下,也有三四十套了,这是住的地方,还不包括商铺,像酒铺,杂志社这些铺子,也都是买下来的。
才短短几年,他们家已经达到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成就。不过他们比较低调,而且钱大部分都拿去买房子,投入生产了,所以胖崽小朋友并没有觉得家里有什么不一样。
毕竟,他们一家还是住在小洋楼里面,没有换房子,唔,非要说的话,就是粑粑麻麻变更忙了吧,经常出差,有时候会带上他,有时候不会,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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