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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和后记】:生前事(6)[3/3页]
己喘不过气来。
要想证明自己的价值,那么就要赚到钱来当做投名状,那李明怎么该赚钱?
短时间快进快出的盈利方式那就只有吃众。
一套利用幸存者效应的局,如果是你,你觉得你能撑到几回合?
给出确定信息,1000人二选一,持续五次。第六次幸存者肯定入局。
这只是一个模型,如果放在实际中,就算是将收割的环节放在第三次,也鲜有人能够逃离。
就算是有人勘破了这个模型,但是在投资领域当中,有一个最大的笨蛋理论(又称为博傻理论),虽然已经在市场上被反复用了无数次,可每每使用,就没有失效的时候。
欺骗这种行为并不在于人有多聪明,只要被动放的人足够傻就可以了,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不是最傻的那个,一定会有最大的那个笨蛋。
可从哪里找那么多傻的人呢?
你不知道某个股票代表的实际价值,但为什么你还能愿意花费20元的真金白银去买走一股呢?因为你相信,有人会花更高的价钱从你手里把它买走,而这就是股票最真实的模样。
贪欲之下,皆为蠢货。
········
“我要回来。”电话中小芸的声音带着倔强而悲伤的语气说道。
在小芸在澳洲忙碌的时候,国内发生了很多的事情。
李明的公司被查封,大量高层被带走。
因为走了手眼通天的关系,公司的法人变更为小芸,本就是秘书的她,早在很久前在李明的授意下对相关文件签字。自然而然的,涉嫌偷税漏税、走私洗钱等犯罪的线索也在刻意的打造下全部指向了小芸,而李明从头到尾摘了个干干净净。
而当小芸办理有关酒庄的收购的时候,却发现购买这间酒庄的条件之一就是需要本国国籍,而随行的律师拿出的证明中,自己和孩子已经入了澳洲国籍,此外这间酒庄并不是送人的,所有人那一栏写的名字是李长安。
“你回不来了,没有多久你就会被通缉,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在澳洲呆着,把孩子养大,我留给你们的钱够你们几辈子花了。”李明以命令的口味说道。
“我要回来!”十几年来,小芸第一次对李明的话进行了反驳。
“你回来了,我就得死。”李明淡淡的说道,“你在国外拿着钱,我尚且还有活着的理由,回来了咱们一家就成了摸着石头过河,最后必须要被填平的路。”
李明能从中摘出去不是因为小芸顶罪的原因,而是因为他能给别人带来利润所以还有价值,以及小芸带走的巨额资金。
而李明要想带来价值,就必须无所不用其极。
一旦涉及风险,或者没有了价值的时候,作为白手套的李明自然就会给抛出去牺牲,而那时候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另外,之所以把罪名推给小芸,一是本身她就参与其中,二是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她肯定不会离开,三是李明还想多活几年,看着孩子长大。
其中隐藏更深的一步棋则是,到了最坏的情况下,小芸凭借着自己留给她的财富,便有了和法律讲条件的资格。
都是善于撒谎的人,但人只要没疯,终归是没办法骗自己。
老骗子以为自己金盆洗手了就不再是骗子,莫惊春以为自己在腐蚀下能独善其身,李明也从来没有从那年的大雪中走出来。
因就是果,果就是因,人间修行,你做了什么你就是什么。
所有的拴在灵魂上的枷锁崩裂,李明知道自己或许就是一个天生的恶魔,甚至还有隐隐有些兴奋的期待着最终的毁灭。
“李明,你不能这么自私!”小芸哭喊着说道。
沉默了片刻后,李明淡淡的回答道,“你得听我的。”
·······
天道不死之苦,阿修罗到斗争之苦,人道生死之苦,地狱道寒暑之苦,恶鬼到饥饿之苦,畜生道驱使之苦。
六道轮回从来不是死后的事情,而是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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