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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混沌体[3/3页]

  能够提前与长辈并肩,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眺望千万人都无法企及的远方……只有这样,才更加符合人的准则,否则便像是生而天人了……太过于惊世骇俗!所以若要细究,还是我的责任比较大,其次,便是公子的师父了。”

  “他没有责任!”

  南宫雅之前的那番长篇大论,自然不是一口气说完的,中间也有明显的断断续续,如同一位迷途之人,就算突然抬头看见了天上明灯,也要思考一阵,走走停停。

  可荆何惜的这句回应,却完全没有这么多起伏,直接就给出了一个不容置疑的答案。

  虽然这句话的字数的确更少,但若论穿透力与信念感,迄今为止,南宫雅在荆何惜面前说过的所有话,都不及这短短几字。

  也难怪当南宫雅回过神来,会下意识地试探性说道:“我刚才是不是说错话了?”

  荆何惜道:“你没有说错,我也没有怪你的意思,只是在陈述我认为的事实。我师父他的确没有责任,因为他是个很特别的人,特别到我与他相处的三年时间,他都没有告诉给我他的真正名字,只是任由我称呼他为青衣先生,同时那三年里,他也没有给我一个像样的姓名,只是将师父对徒弟的细心指点贯彻到底,用他自己特有的方式,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这又是一句简短的话。

  可从荆何惜的口中传出,进入南宫雅的耳中,顿时让她感觉没有那么简短,也没有那么简单。

  犹豫片刻之后,她选择继续发问:“荆公子,你与尊师相处的那三年时光里,彼此习惯的特有模式,我并不能够很好地理解,因为我实在很难想象,两个定下师徒关系的人,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真正姓名,是怎么能算作真正认识的?那些无形之间的隔阂又是怎么被打破的?我只能感到佩服,以及感慨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毕竟就连像我家先生那样的人物,在初次遇见我的时候,也是愿意主动告知自己的姓名,然后才问起我的情况,打算赋予我新生的。”

  荆何惜道:“然而直到现在,你应该都不能肯定他当初告诉给你的究竟是真名,还是化名吧?”

  南宫雅道:“的确,但这并不重要。”

  荆何惜道:“这也证明你我之间的想法是可以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因为我们的性格有共同之处,虽不至于互补互助,但也不至于大为排斥。”

  南宫雅道:“我还是可能有些难以理解,就比如公子告诉给我的这个故事,倘若它注定没有结局,那位公主又真的拥有混沌体,一个街头乞丐又如何能够看出她的秘密?一个只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没有通天修为,绝世功法的贵族公子,又如何能够在与她的战斗之中占据上风,并且惊走她身边众多侍卫的?太多不合理之处夹杂在一起,还能够显得自圆其说的前提,便是故事的结局真正合理,可它连结局都没有……我实在感到……有些超出我的接受范围了……”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但是故事并不好写。毕竟故事中的人物是一个公主,而且还是一个非常高傲、任性、刁蛮的公主,一般人根本驾驭不了她。而且还需要有着非常强悍的耐力,以及足够的毅力,才能把一个任性的公主驯化成自己的仆人。

  所以,这部书的剧情并不简单。

  "这个故事应该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子的爱恨纠葛,男人是一个富商。但是女孩子是皇帝的宠妃,女孩子有着非常高傲的脾气,她的性格非常倔强,但是这个男人却偏偏喜欢上了女孩子,女孩子不愿意嫁给他,男人便用卑鄙的手段得到了女孩子的身体,然后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了女孩子,女孩子一气之下逃走了,男人便四处寻找,但是却没有找到女孩子。

  这只虾的尾巴上有着三片薄而锋利的肉翅,肉翅上的肉质细嫩光滑,看上去像一块美味的蛋糕。

  这只虾身上的皮毛呈现金黄色,像是一件艺术品。

  而且这种虾的眼睛颜色非常鲜艳,看起来就像是黄水晶似的。

  在它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鱼腥气,这种香味与它的肉味混杂在一起,让人闻了之后胃口大增,恨不得立刻吃掉它。

  它的脑袋非常大,足足有三十厘米左右,这个脑袋就像一座小山丘似的,脑壳上还长满了尖锐的牙齿,看起来凶狠异常,非常吓人,而它的眼睛则是一颗红宝石般的眼珠子。

  它的肚子很大,比一辆卡车还大,肚子下面是一圈白色的腹鳍,看起来有些像鱼类的鳃,但又比鱼类的鳃要宽上许多,肚子上面长着六根短短的手指粗细的触须,每一根触须上都带着尖刺,尖刺上带着一点点的绿色,看起来像是剧毒一般。m.jieshengit.com

  它的身体上也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鳞甲,整个虾的外表看起来非常坚固。

  男人很颓废,他不停的喝酒买醉,但是他却越喝越清醒,最后他竟然把自己喝成了一个疯子,然后他把酒瓶砸向了墙壁,结果他却把自己砸的满身血迹。

  这种虾的个头很大,一条一米长左右,体重大概二十公斤上下。

  贵族公子看到后,哈哈大笑,他觉得这位乞丐实在太有意思了。他还特地留下了钱财和银子,然后骑着马扬长而去,留下了那位乞丐和一群人面面相觑。

  乞丐把那锭银子交给了身旁的乞丐。乞丐看了看,发现自己手中的银子已经不多了。于是乞丐便把银子递给了身旁的另外一名乞丐,乞丐接过银子,对乞丐感恩戴德,他们两人便一同回去生活。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但是故事并不好写。毕竟故事中的人物是一个公主,而且还是一个非常高傲、任性、刁蛮的公主,一般人根本驾驭不了她。而且还需要有着非常强悍的耐力,以及足够的毅力,才能把一个任性的公主驯化成自己的仆人。

第一百九十章 混沌体[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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