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四十七章:此地我无敌!  我可以兑换悟性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笔趣屋书友公告:因不可抗拒原因网站域名5atxt.com被污染,请大家尽快收藏新域名jieshengit.com保存,以免造成无法访问走丢!!!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一百四十七章:此地我无敌![2/3页]

  uo;这怎么可能,九幽王不是被弥休斯大人杀死了?”

  “未必。”重水王摇头道,“那九幽王狡猾如狐,怎么可能一点后手都没有,那身具大气运,这种人物,恐怕没那么容易就被杀掉。”

  “你说的没错,历史上那些惊才艳艳之辈,都有逢凶化吉的气运。不过他留在炎之大陆是自己找死,恐怕是你感应错了。”天野王有些不信。

  “是真是假,看看不就知道了!”重水王有些兴奋道,“我感觉到那气息很微弱,如果真是九幽王,他要是没死,恐怕也身受重伤了,这是天赐良机!”

  “耽误了任务……”

  “去他娘的狗屁任务,你去不去?”

  “……去!”

  ……

  两道身形飞快破空。

  很快就来到了原本神鲨号降落的地方。

  两人各自搜索,很快,重水王就欣喜道:“哈哈哈,在那里!”

  “什么?”天野王也飞了过来,看向前方,之间那一处原始森林中有着明显的一块被破坏了,而在一处坑底,一道身影就静静的躺在那里。

  “真的是他!”天野王也激动了。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这九幽王居然有两道分身,之前死的只是一道分身罢了。”

  “看他的样子,这才是真正的本体,而且,居然就躲在神鲨号原来的地方……嘶,当真是胆大包天!”天野王也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两人都很明白这里曾经降落过神鲨号,沈追一直隐藏在此处,简直是谁都想不到!

  “现在,他成了我们的战利品了!”天野王激动道。

  “小心点。”重水王提醒道。

  他和天野王,从永恒国度出来,这几年也大有进境,他重水王已经成功合道,为三重合道境。天野王更强一些,是四重合道。

  不过论战力,重水王负海神龟一族,拥有天赋神通,反而是比天野王还强一些。

  但是,碰到沈追这种猛人,都能在弥休斯手底下逃这么久,他们也不敢轻视。

  哪怕是依靠宝物,那也足够惊艳了!

  嗖嗖~

  两人小心翼翼的靠近。

  见到沈追并没有异动,顿时就兴奋了起来。

  沈追身上宝物众多这是出了名的,而且能够依靠宝物逃这么久,身上的宝物绝对能够让人疯狂!

  “杀!”两人对视一眼,顿时齐齐的朝着下方杀过去。

  眼看着距离沈追越来越近,几乎只剩下十里不到……

  就在这时。

  “唰~”虚空猛然开裂,一股无敌于天下的刀意猛然从虚空中钻了出来。

  还未等两人看清楚是什么,重水王和天野王,便感觉到自己全身凝固。

  “不不!!”

  两人疯狂欲要抵抗,可是那刀光太强横了,仿佛虚空演化阴阳,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斩了下来,根本无法抵抗!

  “嘭!”

  “嘭!”

  一前一后两道炸响响起,重水王和天野王瞬间陨落。

  他们怎么也想不通,沈追明明已经重创,为何他们还会栽在这里。

  一道身穿白袍的男子挥了挥手,便将重水王和天野王的宝物收起,从中挑选了一件战刀。

  明明相貌无比普通,简单的白袍看上去有些文弱,可当战刀在手,中年男子整个人的气质却变了。

  一股无敌于天下的气概,不自觉的影响周围时空,整个时空似乎都臣服在他刀下。

  “八百年了。”中年男子有些惆怅的看着远方,似乎要穿透无尽的星空,回到某一个世界中去。

  “我杨安,回来了。”

  …………

  当沈追醒来的时候,他第一件事就是开启大道屏障。

  大道屏障展开,将外界的一切力量隔绝出去。

  就在这时,古树之下的白袍男子,有些诧异的看了沈追一眼,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两步。

  “你醒了。”沈追听到一道陌生又熟悉的声音。

  吓了一跳的沈追立刻就摆出防御姿态,可是下一刻,他便喜上眉梢。“师、师父?”

  眼前的这人,不是自己的师父吕元纬,又是谁?

  白袍男子轻轻摇头,没有吱声。

  沈追顿时醒悟过来,苦笑道:“杨前辈。”

  “你现在未觉醒,我当得你一声前辈。”杨安淡淡道。

  “是我的前世将师、前辈放出来的?”沈追马上就猜测到了什么。

  “不止如此,他还送了我一场造化。”杨安点头道,“所以,我现在欠你两次。”

  沈追摇头道:“杨前辈曾为我师,沈追弱小时得师父庇佑,保存转世之身这一次算不上。”

  杨安并未与沈追纠结这个问题,而是开口道:“你现在仍旧带伤,先行恢复再谈其他。”

  沈追点了点头,顿时闭眼恢复。

  让沈追奇怪的是,第二元神现在的状况并不算很糟。

  生命核心并未受损,而神魂更是完好,唯有神体,似乎被破坏了一番,但并未伤到根本的核心,这就不算什么。

  掏出一枚生命果实服下,沈追

第一百四十七章:此地我无敌![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