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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有罪有刑的法律(2)[2/3页]
鞫乃直(值)臧(赃),臧(赃)直(值)百一十,以論耐,b問甲及吏可(何)論?甲當為黥城旦;吏為失刑罪,或端為,為不直/FL051】。
(四)诬告罪处黥刑。诬告罪处黥刑有两种情形:首先,本该处完城旦之人,誣人以黥城旦之罪者,诬告者当黥【法律答问93:完城旦,以黥城旦誣人可(何)論?當黥/FL052】;
其二,黥城旦者诬人完城旦之罪,诬告者当黥劓【法律答问94:當黥城旦而以完城旦誣人,可(何)論?當㓷(黥劓)/FL053】。
对诬告行为处罪,而且是处以毁损容颜的黥刑,是为了制止社会上诬告行为的泛滥,也是对奖励控告的相关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的合理限制(原文参见【法律答问】107,111)。在使用黥刑处罚诬告罪的同时,云梦秦律也有甄别情况、防止黥刑滥用的律条:比如,指控他人逃出国境,经审控告不实,被告之人并未逃出国境,不应判为黥城旦【法律答问39:▬▬告人曰邦亡,未出徼闌亡,告不審,論可(何)殹(也)?為告黥城旦不審/FL054】
(五)破坏婚姻家庭罪处黥刑。其一是非法婚姻罪。男子和离夫私逃女子结婚生子,黥以城旦、舂。如,女子甲离夫私逃,男子乙也无通行凭证而逃亡(闌亡),结为夫妻,女子没有把私逃的事实告诉男子,过了两年,生了孩子,女子才知告男子离夫私逃的实情,男子并没有休弃该女。后来该男被捕获。该男应如何论处?应黥为城旦(原文参见【法律答问138:...當黥城旦舂/FL055】)。
其二是殴打曾祖(祖)父母罪。在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秦律规定,殴打曾祖(祖)父母的,黥为城旦舂(原文参见【法律答问64:「毆大父母,黥為城旦舂」今毆高大父母,可(何)論?比大父母/FL056】)。
其三是遗弃子女罪。丈夫死后,老婆把丈夫的儿子扫地出门,根据情节轻重,或黥顏頯处為隸妾,或处以完刑(原文参见【法律答问145:...黥顏頯為隸妾.../FL057】)。
二.鋈足
即刖足,砍断犯人足筋的刑罚。《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87、89、166等有3条律文,言及“鬼薪鋈足”、“鋈足”等字眼。包括了三个层面的内容:
其一,鋈足是用来惩罚有爵之人自身待罪而诬告他人的刑罚。“葆子...待罪尚未判决,而诬告他人罪当城旦,应耐以为鬼薪并且鋈足”。意即处耐刑+鬼薪,再断鋈足去葆子的足部(原文参见【法律答问87】)。文中葆子即任子,靠父兄功绩授任的最低级爵位。由于待罪又犯罪,处罚颇重,耐为鬼薪还剁足。
其二,称臣于秦帝国的少数民族部落首领(臣邦真戎君长)、相当于上造以上有爵之人,有罪准许赎免。如为群盗,本应判鬼薪鋈足,则判为赎鬼
第二章 有罪有刑的法律(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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