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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心里之冤[2/3页]
到了,一旦逾期,官司就彻底没救了,为此和总经理发生了争执,岂不知领导内心里已不报希望,决议放弃了。
在周六上午,范思瑾去公司找到梁总,称他可委托律师进行最后的申述,不料梁总当即免了他的职务,称要打官司就以包打的方式存在,赢了企业个人对半分,还答应在新工作安排前,维持现有工资待遇。
就这样为了尽可能挽回企业损失,他的提议不但未被积极支持,反而革了他的职。即便这样他还是委托了律师进行最后的申诉,自己拿了三万律师费。
当范思瑾被免了职,他反倒不关心官司究竟会如何,大不了三万块打了水漂,从此不再过问和参与官司走势,律师就是那么回事,赢与输都不影响她收取律师费,因为他已不在法务管理部任职,这个官司必输无疑,可惜了他对企业的一片忠心。
当杜斯达听到范思瑾愿自掏腰包替单位打官司,不解地说,”这是好事,怎么可以无视你的动机,若你说的是真事,难道还有这样的法人?”
我知道我说了不该说的话,想收回是不可能了,范思瑾说,”杜总,我因为实心实意替单位着想,才提出自己先出资,赢了给我退回律师费,输了算我的,事情就是这样,我干嘛要撒谎?”
”官司最终结果咋样?”杜斯达问。
”我支付了律师费后就不管了,”范思瑾说,”我对梁董事长的做法气愤至极,心里升腾起无以复加的反感,心想输赢都与我何干,还有了变态的心理,认为输了比赢了好,你不是不怕输吗,那就输掉这场官司好了。我被撸职后,尽管支付了律师费,却一次不曾过问过官司的进展和动态,半年后获悉官司输了。”
”你心里没有不甘吗?有没有觉得不值?”杜斯达再问。
”我的’官职’只因我想把工作做好,当时只期盼能为单位挽回点损失,却招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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