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8章  路过蜻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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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2/3页]

  着无聊吧,他总是喜欢找我们搭话,我和孙越也不熟,三个人在一起瞎聊。那个保安问我们,耳机和耳麦的区别。学校给他配了一台破电脑,他想听歌,却不舍的花钱买耳麦。

  孙越说,耳麦是专门电脑用的吧,耳机插在机箱上可能会爆炸。

  保安傻乎乎的相信了,还问我们电脑怎么听音乐。

  我说,要么联网,要么下到U盘里。

  之后他问的没完没了,一会问U盘怎么用,学校为什么给前门的保安联网,不给他联网,还是因为他们是关系户。

  我们不再想和他说话,却一直在和他说着话。

  有一天同学来问我,那个和你一起站岗的男生叫什么名字,能不能要到他的联系方式。我对他的观察才增多起来。站岗他怕我无聊,时不时跟我说话,一会问我某个人是否认识,一会说谁穿的衣服不好看。

  学校帮那个傻缺保安电脑联上网了,一天中午,我们答应去帮他鼓捣一下。孙越帮他下载了一个音乐播放器,告诉他,只要点开这个播放器就可以听到歌曲。孙越点开了一首张惠妹的《听海》。廉价的低音炮里传出歌声,保安憨笑起来,像是做了父亲一般。

  孙越娴熟地操作着电脑,想从文件夹里翻出一些东西。他随口问我,你的QQ号是多少。我不熟练的说着号码,他把数字输进软件里。回到家之后,我们常会在网上聊一会天。我打字的速度特别慢,时常跟不上他的聊天节奏。他常常给我发一大段话,我只能回复几个字。他告诉我那个傻缺保安的事情,你知道我,那个保安竟然问他,他那里有没有AV种子。

  那个冬天过后,我们就不用再去站岗了。我发现孙越总是对我表现出好感,因为他表现出想接近我的态势。经常会在路上跟我打招呼,或者故意管我借东西。我听他的朋友说,他经常在他们面前提起我。我对他的行为不知所措,像是一只等待被宰割的绵羊。

  春季运动会上,孙越的长跑天赋也被学校发校了。他进入校队之后训练特别刻苦,每天早上不吃饭,他家离学校有十几公里,就硬生生的跑到学校,然后再跟我们一起进行相同强度的训练。因为在田径队,我们接触的机会又越来越多了。他时常的出现,以及影响我情绪的举动,让我觉得在这个世界无处可逃。

  有一天我们聊天到了深夜,结束时他告诉我,明天有重要的事情对我说。我的心中忐忑不安,害怕又期待。第二天训练结束后,他把我喊到操场上,问我说,你喜欢我吗?

  我一下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我说,学校里不让谈恋爱,现在都在严查这个。

  他悻悻的走开,我的心紧张快从肚子里跳出来。

  开学的时候,他写了一封情书托人送给我。大概就是说要和我在一起之类的话。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情书,激动的毫无招架之力。我冷静的给他回信,说我们可以慢慢试着交往,不用情侣的名义以免被老师发现,抓住把柄。他痛快的答应了。我的初恋由此开始。

  在那个无聊的小镇上,我们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年级主任每天晨跑后召集开会,说些鸡毛蒜皮的事。哪个班级讲话声最大,哪个班级跑步的时候队伍不齐,哪个人吃饭时大声喧哗。这些永远说不完的琐碎事,仿佛令他拥有管理几个国家的权利。教学楼下面有一排水泥砌成的乒乓球桌,男生每天课间十分钟趴在那,为了打出的一个蹩脚的球,争执声,怒骂声交杂在一起。有时天飘着细雨,地上变得湿滑泥泞,校服被雨淋湿,他们仍然玩的乐此不彼。再算上孙越每天在我面前出现,这些就组成了十几岁的全部世界。

  我们说是交往,其实也还是那样。偷偷写写情书,见面说几句话,他买东西托人送给我。我却觉得无比的满足。初恋是如何体现,体现在语言,组织,情绪,我觉得都很片面。她体现在一种氛围上,特定的时间,环境,形成了一种感觉。周围的人还在吃着馒头,窝头,而你已经学会了使用了刀叉,用恰到好处的力量,划着白瓷盘里的牛排。我的虚荣心得到最大的释放。

  我常给他回信,问他打算去哪里的高中。我单纯的想好了我们十几年后的路。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我不停反问自己。有一天晚上我从厕所回来,经过操场旁的树林,看见孙越和另外一个女生手拉着手在说着话。我像一头被人打了一懵棍的猪。

  我没有问事情的原因,也没有找她去闹。后来我听别人说,孙越就是那样的人而已,平均两个月换一个女朋友,年纪里的女生都快被她泡遍了。我决定停止和他联系,时间久了,他竟然也不再联系我。我们的感情悄无声息的结束了。我把他写的那些信撕进垃圾桶。从那往后我再也没看过青春小说,也不想信任何人说的誓言。

  我很佩服那些很会谈恋爱的人,他们似乎和谁都能聊的来。我想成为这样的人,发现自己总是做不到。模仿一样东西,行为总归是蹩脚的。

  体育中考结束时,我从大巴车上走下来,孙越走过来问我,考的怎么样,能不能拿到满分。我说,能不能拿到满分和我考什么样的高中都没有关系,也和你没有任何关系。那天下午阳光散漫整个校园,每个人都沉浸在莫名的兴奋中,仿佛我们即将去征服世界。我想起英语试卷的错题没有订正,要把借来的辅导书还给隔壁班。

  我是个喜欢怀念人,经常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回忆的东西和别人都不一样,不是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事。我从来不对那些焦点的人感兴趣,只喜欢我生命有影响的人。我觉得这是一种嗜好,主角的故事,冠军的故事会流传大街小巷,而那些平庸者的故事也配在少数人的记忆里腐烂后生根。

  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不要跟我谈什么影响世界,我在乎自己的三分薄田。可能有人要对说,你的胸怀要放宽一些。我觉得这些纯属是屁话。那些教别人做事的人,如果自己的一套理论能成功,那么为什么大家都是一个德行。

  英语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乡里的初中倒闭了,她才能调到镇上的初中。自己带着一个刚上小学的儿子。她住的宿舍门口正好是我们的卫生区,因为她平时比较啰嗦,老罚我们抄单词,所以一些男生趁机欺负她。垃圾箱在校门口,离她的距离非常远,所以每次她都让男生帮忙送下垃圾。他们就先假装拿着,然后过一会再扔到她的门口,有时甚至往她窗台上扔一些垃圾。她给儿子穿衣服,整理书包。他们就在门口瞎喊起哄。

  冬天轮到我去打扫卫生,我拎着垃圾桶在她门口。她很温柔的对我笑,相信我的那样把垃圾递给我,让我帮忙送一下。

  我点点头说,好的,老师。男生把垃圾扔出来,我又捡回来。我骂他们,你们能不能去做一个人。我看她住的屋子,清冷的像冰窖似得。薄薄的玻璃上糊着一层报纸,里面的炉子上正烧着热水。儿子喝着玉米粥,嘴里在抱怨什么事情。她训斥起了儿子,语速越说越急促,甚至带着哭腔。男生们在外面起哄,老师,你怎么能骂自己的小孩呢。注意为人师表哦。

  她塞给儿子二十块钱,然后面色平静。她知道我的英语成绩出色,找到我说,不要去练体育,专心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我说,老师,体育练好了,一样也能有出路。

  她的丈夫在县里教学,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刚新学校也不受老师待见,她对我们要求严格。但大家根本就不理解,即使我们的英语平均成绩干掉了市里初中。之后,她被县里评了优秀教师,学校分配了公寓给她,不用住在空教室改成的教室里。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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